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网信、公安及其出入境、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更好为入境旅游、工作、生活的境外人员提供住宿服务,依法保障在华境外人员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部等部门制定了便利境外人员住宿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合规经营
地方相关部门、网络运营平台不应以资质要求等为门槛限制住宿业经营者接待境外人员住宿,网络运营平台、住宿业经营者不应违规对外发布不接待境外人员住宿的有关信息。省级网信、公安、商务、文旅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联合加强市场整治,排查本地住宿业经营者和网络运营平台违规限制境外人员住宿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提升接待能力
支持住宿业经营者开展前台接待人员岗前培训,提升前台接待等相关人员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住宿业经营者升级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提供旅游、交通、购物等相关信息服务,开通国际长途,张贴中外文标识,配备具有一定外语能力的前台接待人员或人工智能翻译设备等便利化服务设施设备。
三、加强行业自律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督促住宿业经营者秉持平等、公平、诚信经营原则,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涉外业务培训,推动制定相关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和有关网络运营平台开展评估评价,引导住宿业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
四、发挥平台作用
引导网络运营平台优化外文版本应用程序,提升境外人员下载、注册、预订产品或服务等全流程服务体验。压实网络运营平台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发布信息审核把关。发挥网络运营平台规模效应,鼓励平台开设酒店外语、接待礼仪等线上课程,提供登记入住、客房预订等外语培训,帮助住宿业经营者更好为来华境外人员提供服务。
五、优化登记管理
进一步优化住宿业经营者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简化信息采集项目,拓展登记报送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指导培训,便利住宿业经营者依法便捷开展住宿登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坚持教育管理先行,包容审慎执法,指导规范提升住宿业经营者涉外接待服务能力。
六、畅通服务渠道
完善境外人员沟通服务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完善中英文或其他主要语种标识,提供问询服务,开展境外人员住宿前置引导服务。充分发挥12367移民管理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与12345热线互联互通,全时段中英双语提供政策答疑、信息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受理等服务。
七、提升支付便利度
优化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住宿等领域境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积极拓展境外银行卡和境外电子钱包受理商户,提升银行卡受理终端机具布放率。引导住宿业经营者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做好零钱备付,满足现金使用需求。支持境外人员入住较多的酒店增设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增加可兑换的外币币种。支持与住宿业密切相关的网络运营平台优化境外人员线上购买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持续完善、提升移动支付服务。
八、营造友好氛围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引导本地住宿业经营者学习相关政策,提升服务水平。加大面向境外人员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境外人员了解、知晓相关服务和政策,营造良好涉外服务环境。充分发挥服务热线、咨询平台作用,加大人员投入,加强能力培训,妥善、认真对待相关咨询、诉求和投诉,展示中国开放、包容、友好的形象。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自身职能主动了解、及时解决境外人员在住宿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境外人员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住宿环境,全面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移民局
国家外汇局
2024年7月1日